各社會審計機構:
根據(jù)我公司《社會審計機構遴選與管理規(guī)定》和工作需要,擬遴選會計機構開展相關審計工作,具體通知如下:
一、項目概況及審計費控制價
項目1:A公司清產(chǎn)核資專項審計
截止2023年6月30日,A公司注冊地位于武漢市,資產(chǎn)總額約300億元,負債約100億元,凈資產(chǎn)約200億元,該公司資產(chǎn)分布在湖北省內(nèi)多個地方。本次擬遴選會計機構,以2023年6月30日為基準日,對A公司全部資產(chǎn)、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進行清產(chǎn)核資專項審計,為集團公司相關決策提供依據(jù)。
項目2:A項目二類費用專項審計
預計截至2023年12月31日,A項目土地征收資金成本及二類費用約12億元,其中二類費用約8億元。本次擬遴選會計機構,以2023年9月30日為基準日,對項目土地征收過程中涉及的二類費用相關成本進行審計,作為征收評估機構出具全口徑資金成本評估報告依據(jù)。
審計費控制價如下:
審計項目 | 資產(chǎn)總額 | 控制價 | 備注 |
A公司清產(chǎn)核資專項審計 | 約300億元 | 35萬元 | 項目組至少8人,注冊會計師至少4人 |
A項目二類費用專項審計 | 二類費用約 8億元 | 5萬元 | 項目組至少4人,注冊會計師至少2人 |
注:上述控制價為完成本項目服務工作的全部費用,包括差旅、住宿、餐飲等費用。
二、參選機構的資格要求
(一)參選機構必須為集團公司審計機構備選庫B類庫內(nèi)的會計機構,社會信譽良好、無不良行為記錄。
(二)參與項目1的社會審計機構需具有2021年至今資產(chǎn)總額50億元以上的鐵路、電力、水運、能源、公路等公共事業(yè)企業(yè)清產(chǎn)核資專項審計業(yè)績至少1項。參與項目2的社會審計機構需具有2021年至今城建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或評審 (其中,建設用地費需不少于 2 億元 ) 業(yè)績至少1項。
三、遴選程序
(一)資格預審:參選機構須提供“二、參選機構的資格要求”中要求業(yè)績的合同原件進行資格審查。
(二)搖號:若通過資格預審的機構超過5家,采用搖號的方式選出5家機構進行評審;若通過資格預審的機構為3-5家,則不再搖號,直接進行評審;若通過資格預審的機構不足3家,則調(diào)整方案重新進行遴選。
(三)評審:評審小組對備選機構提交的參選文件進行評審。
四、時間安排
(一)資格預審及搖號時間:2023年9月19日上午8:40開始資格預審及簽到,搖號開始時間為9:00,搖號按簽到表上參選機構選擇的序號順序進行搖號,先來簽到的可以優(yōu)先選擇搖號序號。
(二)地點:城投公司(洪山區(qū)團結大道1020號)2樓大會議室(如有變動,另行通知)
聯(lián)系人:毛家雄 電話:88660301
武漢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(fā)集團有限公司
2023年9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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